2011年校高教立项课题负责人:
为全面了解2011年校级高教研究立项课题的进展情况,根据校高教发〔2011〕2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校级高教研究课题立项管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的规定:“高教研究资助课题进展到中期,立项人应向高教研究会秘书处书面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高教研究会秘书处拟对负责承担的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登记。
考虑到校财务报销制度,特将中期检查时间略微提前。请2011年校级高教研究立项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表”,并于2012年10月25日前将中期检查表及研究成果原件、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或被《高等教育研究》录用的电子版)送交高教研究室(第二办公楼210室;联系人:陈萍;联系电话:82426884)。
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高教研究会秘书处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