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2008年校级高教研究立项课题的进展情况,根据校高教发〔2008〕2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校级高教研究课题立项管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的规定:“高教研究资助课题进展到中期,立项人应向高教研究会秘书处书面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高教研究会秘书处拟对负责承担的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登记。
请2008年校级高教研究立项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表”,并于2009年9月25日前将检查表及研究成果原件(已发表的论文或未发表的初稿)送交高教研究室(2号办公楼411室;联系人:曹晋红;联系电话:82426885)。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高教研究会秘书处
200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