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关于组织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北京市关于组织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的项目包括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5大专项。

(一)年度项目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

国家重点项目应围绕科教兴国战略、教育改革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教育学科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国家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转立为国家一般项目。   国家一般项目应立足教育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和教育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教育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教育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国家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比较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   教育部重点项目旨在支撑教育改革发展,注重教育政策研究,支持教育实践创新,推动教育实践经验的理论化体系化。   教育部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涵养教育学术人才队伍,拓展教育学术视野,鼓励研究方法创新。

年度项目提供选题指南(见附件1)。申请人可对选题方向进行具体化设计。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项目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自拟选题与按项目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二)重大项目及5大专项

重大项目指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5大专项指“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教育考试研究专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

“重大项目”与5大专项的申报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官网(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index.jsp)上另有专门通知。这里不再赘述。

二、经费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万元。教育部重点项目8万元、青年项目5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可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网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完成时限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完成时限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项目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2.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教育部青年项目:不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要求。

3.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5月3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30日后出生)。

4.各项目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同年申请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下统称“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5月30日之前)。

3.“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同年度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4.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6.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9.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五、具体申报

1.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第一次申报者,须先进行个人注册。

2.申报注册、上传资料及审核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至5月2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3.网络申报需完成的事项。课题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间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发展战略与规划处(高教研究室)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申请书与活页格式可参照附件1和附件2.

4.电子申报资料报送要求。除在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外,课题申请人还需向发展战略与规划处(高教研究室)提交对应的电子申报材料。一个申请人建一个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课题《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版需同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上申报资料资料的电子版请于2025年5月29日前发送至chenping@bistu.edu.cn邮箱,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5.纸质资料报送说明。除国家重大项目外,申报阶段的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和《活页》无需报送纸质版。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公布后,已立项课题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加盖发展战略与规划处(高教研究室)公章的纸质《申请书》(不需要《活页》),由发展战略与规划处统一提交到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提交至全规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申报国家重大项目招标课题需在6月10日之前报送纸质《投标书》至发展战略与规划处(高教研究室),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投标书》采用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投标人须提交的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主题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如果是论文,可以排版在《投标书》中;如果是著作,需要同时提交5本。

六、纪律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将进行资格审查。请课题申请人严格遵守相关要求,违反要求将取消下一年的申报资格。

联系人与方式:陈萍老师 80187217 15810210103

发展战略与规划处 高教研究室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1.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指南

2.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3.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论证活页